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4-098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与兴安路交口森鹰窗业双城办公楼二楼7号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1.00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电子邮件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2日(星期四)9:00-11:30,13:3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农路9号证券部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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