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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08 15:05:07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08

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87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涉及需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内容,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以楷体加粗标明。

现将审核问询函述及的问题按顺序详细说明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目录

问题 1、关于与葫芦文化的合作。...... 4
问题 2、关于尤斯伯恩及版权采购。根据审核问询回复:...... 24
问题 3、关于经销。根据审核问询回复:...... 42
问题 4、关于营业收入。...... 47
问题 5、关于营业成本。根据审核问询回复:...... 49
问题 6、关于存货。根据审核问询回复:...... 54
问题 7、关于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57

问题 1、关于与葫芦文化的合作。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葫芦文化销售金额分别为 1,522.81 万元、4,091.62 万
元、10,044.56 万元、4,178.2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7%、11.66%、24.96%、22.42%,2017-2019 年,公司对葫芦文化下半年销售占比分别为 74.34%、68.62%和 65.19%;其中第四季度销售占比分别为 34.08%、39.85%和 50.82%,呈上升趋势。根据申报材料和审核问询回复:

(1)公司向葫芦文化销售图书的综合折扣率与其他经销商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如下:

客户 渠道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线上 36.14% 39.12% 38.69% 38.68%

天津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线上 38.76% 36.75% 34.28% 41.69%

北京果敢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线上 29.58% 23.89% 34.09% 40.00%

福建葫芦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线上 30.44% 35.78% 43.16% 39.97%

沭阳县远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线上 30.54% 26.61% 39.31% 35.20%

北京中信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线下 46.88% 44.87% 46.99% 47.93%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线下 51.04% 48.40% 54.81% 49.84%

(2)公司与葫芦文化、果敢时代的合作方式为买断式经销,公司根据发货清单和对方签收的第三方物流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早于委托代销模式。葫芦文化、果敢时代与其他图书发行公司的合作方式为委托代销。相关合同显示,公司每个月需与葫芦文化以对账函方式进行对账。

(3)报告期各期末,葫芦文化、果敢时代的期末库存实洋情况如下:

年度 排名 客户名称 库存实洋 当期收入 库存实
洋/收入

1 福建葫芦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567.81 4,178.20 85.39%
2020 年 6 2 北京果敢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181.23 209.24 86.61%
月 30 日

合计 3,749.04 4,387.44 85.45%

1 福建葫芦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046.12 10,044.56 40.2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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