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医疗”“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五洲医疗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为公司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
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金额、期间、产品等,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或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审批权限,签署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尚在履约中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2024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或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认购 签约对 产品 起息 预期年 资金 是否
号 方 方 产品名称 类型 认购金额 日 到期日 化 来源 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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