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4-081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及融资需求,公司拟向具备业务资格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二)合作机构
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业务期限
自公司 2024 年原保理业务到期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含)。
(四)保理额度
在上述时间期限内循环使用额度为人民币 13 亿元(含),具体每笔保理业务金额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五)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或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六)保理融资费率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有利于加强资金周转效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和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具备业务资格的机构申请办理循环使用额度为人民币 13 亿元(含)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
务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原保理业务到期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含)。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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