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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17:31:02 股吧网页版
和顺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4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2 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提案 1.00,关联股东范和强、张静、范顺豪、杭州一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伟、范军、何烽、杭州远宁荟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建东、陈伟回避表决。提案 2.00,基于谨慎性原则,股东何烽、杭州远宁荟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建东、陈伟回避表决。

3、提案 2.00 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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