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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20:37:12 股吧网页版
杰创智能:《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四条 确认业务包含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运行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等。

第五条 咨询业务是指为了增加组织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而提供的顾问及其相关的客户服务活动。

第六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

(一)开展审计监督与评价,保障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和本公司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揭示经营管理活动中风险事项和舞弊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规范,促使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不断改善。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设立内审法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内审法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内审法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内审法务部设专职负责人一名,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九条 根据公司规模、经营需要,内审法务部应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素质,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二)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有效沟通的能力;

(四)热爱审计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满足审计岗位要求的学历、技术职称资格和年龄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审法务部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谦虚谨慎,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揭露腐败行为。

第十四条 内审法务部可根据审计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向公司董事会申请临时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审法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四)协调内审法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五)指导内审法务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审法务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法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第十六条 内审法务部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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