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7 20:04:08 股吧网页版
威尔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高”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威尔高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业务成功布局国际市场,海外业务快速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在任意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等值 3,000 万美元,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港币、泰铢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期限和授权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为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 3,000 万美元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其他风险: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市场流动性不足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损失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在选择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时,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产品;交易操作后实时关注市场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的,将按公司授权规定及时上报审批,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