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4-057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6 人,实际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37.869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48%。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已按照《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7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7.869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
或 个 人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2 年 9 月 17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