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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19:14:45 股吧网页版
海看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代码:301262 证券简称:海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1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20000 元(含
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64,00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17,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2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发 1.72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8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8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8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8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4 山东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
2 08*****107 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 08*****906 安徽中财金控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上海泛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广电泛桥壹期股
4 08*****002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7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广播电视台及其他自派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股票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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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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