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但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操作此业务。
第二条 本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
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第三条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2、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
3、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期权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期货、期权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及时间相匹配;
4、公司及子公司应当以公司法人名义开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者出借账户给他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5、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严格控制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商品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为相关业务的决策管理机构。
商品套期保值决策小组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证券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商品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主任。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审定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审批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及年度报告;
3、审批商品套期保值具体执行方案;
4、负责对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5、确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成员;
6、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第五条 设立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由交易员、资金调拨员、风险控
制员、市场分析员和会计人员等组成。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套期保值执行方案,上报商品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一)套期保值业务小组主要职责:
1、制订、调整年度套期保值方案、计划、套期保值量和止损线,并上报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审批;
2、执行审批后的套期保值方案,并评价套期保值效果;
3、监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时上报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
4、向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上报方案执行情况,以及其他套期保值业务工作。
(二)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各岗位人员主要职责:
1、工作小组组长:
(1)组织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评价套期保值效果;
(2)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3)定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讨论,提交套期保值书面工作报告。
2、风险控制员:
(1)拟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2)监督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关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3)审查境内期货、期权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
(4)复核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5)核查交易员的交易行为的合规性;
(6)对期货、期权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7)发现、报告并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8)评估、防范和化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法律风险。
3、交易员:
负责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并核对套期保值明细、核算套期保值盈亏。
4、市场分析员:提供后续订单情况预测。
5、资金调拨员:负责在保证金限额内做好资金的安排和调拨工作。
6、会计核算员:负责套期保值交易资金结算、相关账务处理及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条 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由采购部、财务部、销售部、证券部等部门
人员组成。各岗位职责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须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应当就商品套期
保值业务制定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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