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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