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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8 19:00:06 股吧网页版
珠城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或“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56人(不含预留份额人数),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借贷等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337.995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337.9950万份,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珠城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43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02,0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3%,最高成交价为40.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1,777,230.6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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