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6 16:10:07 股吧网页版
珠城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戚程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持有
人 55 人(不含预留部分),实际参加会议持有人 55 人,代表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 1,921.8545 万份(不含预留部分),占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含预留部分)的 100.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

表决结果:同意 1,604.8195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选举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李婷婷、费能耀、范勤雪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不是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不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604.8195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婷婷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过户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负责与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包括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份额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等事项;

9、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放弃认购份额等的分配方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除外);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制定、决定、执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使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3、持有人会议授权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约定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