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2 18:45:23 股吧网页版
金禄电子: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基本原则 ......3
第三章 子公司的设立 ......3
第四章 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4
第五章 子公司经营管理 ......6
第六章 子公司财务管理 ......8
第七章 内部审计监督 ......9
第八章 信息报告......9

第九章 附 则......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所控股公司或控制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本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持股比例虽不超过50%,但以本公司所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其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

控制公司是指本公司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子公司。公司委派(或任命)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子公司的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本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选任权和审计监督权等。

第五条 本公司对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计划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赋予各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自主权,确保其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 本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资本投入、运营、收益和风险的监控管理,提高本公司的资本运营效益。在本公司统一调控、协调下,子公司按市场需求和本公司的管理规定,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劳动效率。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基本原则

第七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八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子公司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九条 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应服从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

第十条 子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和审议程序,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 子公司的设立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设立(包括新设子公司及通过受让股权、增
资取得子公司)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符合公司产业、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十三条 子公司的设立,应经公司进行投资论证,并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如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还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十四条 子公司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或作出股东决定、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