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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39
关于召开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15 时 30 分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4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15 时 30 分
(2)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1 日 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 23 号山
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打勾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
例》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7 《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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