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
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48 元,共计募集资金 71,740.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980.5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5,760.2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03.6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3,256.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4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884.79 万元,本报告期使用
募集资金 420.20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69.20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37,440.9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
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3年1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
陵义安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顺安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2023年1月17日,本公司与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和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上
海富乐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有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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