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富乐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4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4,842,172.50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632,565,827.5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12,000.00 12,000.00
2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 15,615.74 15,615.74
3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5,781.43 5,781.43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1,397.17 41,397.17
2、募投项目历次延期及终止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原实施主体为上海富乐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乐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决定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纳精迅”)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除此之外,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实施主体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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