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4-087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利机械”)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 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外币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内保外贷、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 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 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主要担保方式包括:无形资产质押、保单、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其中,东利机械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 超过 0.6 亿元。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8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担保进展
近日,东利机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保 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 信银石最高额保证合同
(线下版)(3.0 版,2023 年).字第 152618 号)。东利机械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阿
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保定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 信银石最高额保证合同(线下版)(3.0
版,2023 年).字第 152618 号)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保证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在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 12 个月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 2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38%,担保余额为 5,9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3%,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东利机械与中信银行保定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信银石最高额保证合同(线下版)(3.0 版,2023 年).字第 152618 号)。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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