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办公大楼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 勾 的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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