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星期四)15:0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5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投票。
(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3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4 年 8 月 30 日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 号朗坤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及议案编码表
议案 备注
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 特别说明和提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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