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46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锡鑫宏业线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人民币67.28 元。截至2023 年5 月3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3,320.
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583.26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49,736.92万元。
截止 2023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76,503.61 万元,其
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3,487.02 万元;
于2023 年6 月1 日起至2024 年6 月30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63,016.59 万元。
截止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5,246.81 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246.81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69,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财富支行等 8 家金融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5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财富支行等 8 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管理办法》及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存在异常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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