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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20:41:10 股吧网页版
唯特偶: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
年 12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廖高兵先生(董事长)、陈运华女士、桑泽林先生、资春芳女士;

2、独立董事:曾文德先生、李明先生(会计专业人员)、卢周广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4年 11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李明先生、曾文德先生和陈运华女士组成。其中,由李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曾文德先生、卢周广先生和廖高兵先生组成。其中,由曾文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卢周广先生、李明先生和桑泽林先生组成。其中,由卢周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
席 1 人,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刘付平先生(监事会主席)、骆勇刚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陈宏波女士。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4年 11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经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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