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 区 9 号楼二楼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
2.00 √
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4.00 √
目延期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 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案 1.00、3.00、4.00 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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