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票回购专项借款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于近日签署《借款合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提供18,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份。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
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3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6.00 元/股(含)。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签署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于近日签署《借款合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提供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协议双方
借款人(甲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乙方):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二)借款金额:18,000 万元人民币
(三)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之日起 36 个月。
(四)借款用途:专项用于证券代码 301325 股票回购,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不得用于置换前期回购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份相关工作,公司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借贷工具,签署本借款合同,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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