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宝新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541,66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7.5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28,645,67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4,049,270.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4,596,404.45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 3-90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 19,843.12 19,843.1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31.05 9,931.05
3 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25,164.34 25,164.34
(现更名为: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681.49 12,681.49
合计 67,620.00 67,62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846,60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784%,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目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持续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相关超募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立项及相关审批均需一定的时间,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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