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3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8.80 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361.6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2.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2022 年 9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况
详见下表: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695176080054 132,214,740.28 活期账户
长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008800001971 3,357,431.80 活期账户
东莞长安上沙支行 44050277008800000005 260,000,000.00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769902978810158 30,434,510.85 活期账户
虎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50198643800003520 37,003,261.17 活期账户
昆山分行
合计 463,009,944.10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277008800000005)系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177008800001971)的子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2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69.24 60,369.24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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