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6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于 2024 年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054.3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核准,并经《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7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3,616,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627,992.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07.2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2022 年 9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2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69.24 60,369.24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位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和“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 8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1,710,054.3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尚未使用募 利息及理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投 集资金 财收益扣 待支付款 预计节余募集
号 项目名称 诺投入金额 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