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4-08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2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二、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填写附 件三,并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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