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185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88,359,480.00元(含税金额)后,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0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账户(账号为:403981912195)人民币1,801,640,520.0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019,523.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与汇入公司监管账户差异金额为保荐承销增值税金额)。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8,964.96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结余
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72,197.4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营业部(账号405245253789)、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安吉县支行营业部(账号52090078801300000134)为2024年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上述新增募集专户事项分别经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03981912195 募集资金专户 5,727,894.59
司安吉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135101040036356 募集资金专户 60,918.93
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52010100102988888 募集资金专户 69,773,857.89
司湖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05245253789 募集资金专户 103,180,710.04 新增
司安吉县支行营业部 [注 1]
浦发银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