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湖南裕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帅 联系电话:010-56051435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德波 联系电话:010-6560823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帅,胡德波,赵毅,李立波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12 月 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访谈管理层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是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是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不适用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不适用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访谈内部审计人员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是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是
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是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是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是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是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决议文件进行核实比对;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是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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