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65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股票于 2025 年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57,253,070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 113,587,960 股(含本数)。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113,587,960 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本次发行股票实际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批、发行认购等情况最终确定。
6、在预测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解锁及稀释性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7、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 158,062.93 万元和 151,836.03 万元,假设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与 2023 年度持平。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2025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4年、2025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如下所示: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假设)
/2024 年度(假设)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5,725.31 75,725.31 87,08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8,062.93 158,062.93 158,062.93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51,836.03 151,836.03 151,836.03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9 2.09 1.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9 2.09 1.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2.01 2.01 1.87
本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假设)
/2024 年度(假设) 本次发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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