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
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民爆光电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
股 2,617 万股,发行价格为 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 万元,扣
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 9,299.08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298.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2700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建设期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59,020.56 59,020.56 36 个月
2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151.36 31,151.36 24 个月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不适用
合计 110,171.92 110,171.92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904.61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资金额 金金额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59,020.56 59,020.56 6,848.08
2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151.36 31,151.36 1,006.5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4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不适用 不适用 2,050.00
合计 110,171.92 110,171.92 29,904.61
三、“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简称原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
整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调整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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