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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2 17:33:08 股吧网页版
一博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分
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73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686,021 股至 1,372,04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46%至 0.9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在 2024 年 2 月 22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3.73 元
/股调整至不超过 43.33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19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33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和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 950,113 股至 1,642,47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50,000,001 股)的 0.63%至 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59,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30%,最高成交价
格为 32.18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2.2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10,725.13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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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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