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3 20:53:08 股吧网页版
致欧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 A 塔
3901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