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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金客: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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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4]第 0541 号
致: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依法接受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金客”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法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会人员与出席股东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核查。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公司为本次律师见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以及向本所律师作出的口头说明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了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基于前述保证和承诺,本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投票方式、投票程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 年 8 月 30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裕
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C 座 8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征
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
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 9:15 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15:00 的任意
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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