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17:51:09 股吧网页版
赛维时代: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4-042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文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陈文辉先生、王志伟先生、张贞智先生;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吴星宇先生、郭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