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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5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8 户,股份数量为 10,925,45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1162%。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东 6 户,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6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12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的股东 2 户,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272,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4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7,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1,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3,394,74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66%,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84,605,256 股(其中:网下配售限售股 1,332,798 股,首发前限售股 81,000,000 股,战略配售限售股 2,272,45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34%。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332,7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3,272,458 股(包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10,925,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7.1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4,727,5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9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股份
数量为 10,925,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162%,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解除限售。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8 户,分别为宁波昊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昊信”)、吴为忠、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民生证券-中信银行-民生证券昊帆生物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需遵守以下承诺: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吴为忠、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宁波昊信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
求的,则本人/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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