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投资,但不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或等额外币)。
(三)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的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执行实施
核查意见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行使该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
核查意见
币 40,000.00 万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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