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206,37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4,927,085.16 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279,289.84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65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 497,779,100.00 393,639,1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597,779,100.00 493,639,100.00
注: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包含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办公室生活配套项目。其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279,289.84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0,640,189.84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流动性好、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现金管理类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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