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该规则与《公司章程》
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具体的相关条款修改对照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改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损方案;
算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的担保事项;
决议;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
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五条 …… 第五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