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2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安 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森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森泰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1.75 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
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为 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08%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5.21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5.34 元/股,成交均价约为 15.3064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 918,383.1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森泰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截止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82,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 ,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 14.98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6.67 元/股,成交均价约为 16.03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8,957,43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森泰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3、截止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64,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 ,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 13.24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6.67 元/股,成交均价约为 15.40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6,412,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森泰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4、截止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21,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2% ,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 13.24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6.67 元/股,成交均价约为 15.24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9,961,041 元(不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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