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泰股份”)于 2024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847,736.24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
393,807,453.9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1,761,198.06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 201,761,198.06 元。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1,822万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262.19 万股后 11,559.8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4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114,069.4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
营发展成果,符合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分红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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