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本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森泰环保”变更为“森泰股份”;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25 年 4 月 17 日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及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本议案,为便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投资金账户利息变动无法准确预计,实际借款金额包含截止银行账户划转前所有金额)。本次还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本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森泰科技和森泰环保分别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 30,000 万元,合计 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健全 ESG 管理体系,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
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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