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或“公司”) 于 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森泰环保”)变更为森泰股份;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17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除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变更,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收款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1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 截止2024年9月30日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万元) 累计已投入的募集
资金
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 12,960.00 12,037.80
1 料扩建项目 482.55
2 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 10,375.00 7,187.67 2018.84
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86.00 5,086.00 69.70
4 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3,325.00 3,308.20 374.63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5012.32
合 计 36,746.00 32,619.67 7958.04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投入的募集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银行理财利息所致。
截止2024年9月30日,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4.63万元。主要完成了营销展示中心建设,全国多家营销门店网点建设,展会宣传及网络新媒体平台的推广等项目内容,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营销展示中心 303.75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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