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家大道5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家大道51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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