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301468 证券简称:博盈特焊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回购价格不超过 29.09 元/股(含本数),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3、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9.09 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8,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2,750,085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375,04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在回购期间可能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09 元/股(含本数),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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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