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30 21:11:09 股吧网页版
恒达新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达新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周青先生、黄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月 30日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青先生:1961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1982 年 3 月至 2003 年 8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造纸车间班长、调
度、车间副主任。2019 年 1 月至今,任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广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
浙江恒达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有限”)仓储主任、总经办主任;2015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监事会主席、总经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80,0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除此之外,周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黄凯先生:1988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无锡零鼎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内勤。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恒达有限财务部会计;2015 年 8 月至 2023 年 3 月,
任恒达新材财务部会计;2018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监事;2023 年 3 月至今,
任恒达新材财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