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4 16:07:06 股吧网页版
豪恩汽电: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5


证 券 代 码 : 3 0 1 4 8 8 证 券 简 称 : 豪 恩 汽 电 公 告 编 号 : 2 0 2 4 - 0 3 4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 月 12 日-2024 年 7 月 12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4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国信证券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前述情况外,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及其他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有 7 名激励对象及 1 名董事亲属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交易行为,上述激励
对象及董事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