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2024-043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6 日通过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出席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再次对诺威斯动力增资,符合公司东南亚市场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可以进一步增强诺威斯动力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诺威斯动力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锁定汇率风险,降低公司远期外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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