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1 18:17:09 股吧网页版
宏鑫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签订《土地买卖协议》,合金科技拟通过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由公司增资或提
供借款等方式以 35,678.25 万泰铢(按每 1 人民币兑 4.70 泰铢计算,约合人民
币 7,591.12 万元)购买泰国土地,本次合金科技购买土地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推进泰国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利用泰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前期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信美實業有限公司对合金科技增加注册资本 1.42 亿人民币(增资后实际注册资本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用于其资产购置、设备设施的投入以及运营储备使用,加速
合金科技产能建设布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4-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ribeca Enterprise Co., Ltd.

2、地址:888 Village No. 2, Samnak Thong 分区, Mueang Rayong 区, 罗
勇省份 21100

3、执行董事:Reyong Kittipol 先生 (Lin Liyong)

4、注册资本:1,800,000,000 泰铢

5、经营范围:出租、出售、购买和经营房地产。业务类别:拥有的房地产的租赁和经营除居住用途外,拥有或从他人处租用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土地买卖协议

1、卖方:Tribeca Enterprise Co., Ltd.

2、买方:合金科技

3、标的位置及编号:泰国罗勇府罗勇市 Mueang Rayong 区 Samnak Thong
街 2 号(邮编 21100)的罗勇立盛工业区 H-07A 地块

4、土地性质:永久产权的工业用地

5、购买价格

(1)土地总价为 356,782,512 泰铢(按每 1 人民币兑 4.70 泰铢计算,约
合人民币 7,591.12 万元)

(2)总土地价格包含土地费用及 IEAT(工业区管理局)规定的公共设施建设费

(3)若土地实际测量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相差百分之一以上,无论面积增大或减少,买卖双方同意根据单价对总土地价格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

6、付款方式

第一笔定金为 6,000,000 泰铢,应在 2024 年 12 月内汇入卖方指定账户

第二期款项 101,034,753.60 泰铢应于 2025 年 1 月内支付

第三期款项 249,747,758.40 泰铢应于 2025 年 2 月内支付,土地平整将在最
后一笔付款后的两个月内完成。买方应在申请工业地产管理局(IEAT)土地所有权转让许可证之前完成付款。

买方应提交并取得工业地产管理局(IEAT)批准的土地利用和所有权转让。卖方应在此过程中为买方提供全面协助。

四、本次购买土地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金科技购买土地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推进泰国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
利于公司利用泰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购买土地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